兩黨議員週三提出修訂版加密貨幣稅收法案,旨在更新稅法以更好應對加密貨幣的使用場景。若簽署成法,將指示美國國稅局(IRS)分析微量豁免可能產生的影響。
眾議員 Steven Horsford(D-N.V.)、Max Miller(R-Ohio)、Suzan DelBene(D-Wash.)和 Mike Carey(R-Ohio)重新提出《數位資產保護、問責、監管、創新、稅收與收益法案》(簡稱《平價法案》/Parity Act),Horsford 和 Miller 此前曾多次推動該法案。新條文出爐之際,正值議員們據報於一週前會面討論加密稅制改革。
新版法案規定,「受監管的支付型穩定幣」除非成本基礎低於穩定幣贖回價值的 99%,否則不產生收益或損失;同時為透過經紀商或納稅人帳戶進行的交易設立安全港,定義所謂的「洗售規則」如何適用於數位資產,並解決擔任驗證者所賺取的數位資產之稅務處理問題。
法案還指示國稅局審查加密貨幣持有者在「小額數位資產交易」上面臨的稅務負擔,以及現行法律涵蓋了多少價值低於 200 美元的交易。此審查應包含若對加密交易實施微量豁免(即法律認為規模過小而無需關注的活動豁免)時國稅局的需求,以及此類豁免是否及如何可能被濫用。
加密產業長期主張,免除納稅人對小額交易進行申報和報稅的負擔,將使加密貨幣更容易作為購買咖啡等小額商品的支付工具。
Horsford 本月初在 CoinDesk Consensus Miami 大會上表示,該法案僅是邁向更廣泛加密稅制改革的第一步。
「我確實認為稅收是基礎。為什麼?因為稅收政策將決定這些數位資產在我們金融體系中的使用方式。在聯邦稅法過時、未能考量數位資產現代化的當下,這一點尤為重要,」他說。
「例如,目前的監管政策框架均未告訴消費者、機構或開發者,當他們出售數位資產、賺取質押獎勵、在美國平台出借加密貨幣或以比特幣進行慈善捐贈時,稅務會如何處理,」該議員表示,「這些都是稅務問題,且目前完全未獲解決。」